机构职责
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及服务体系建设。
机构设置
聊城市农机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1个机关党支部。
1、行政管理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督查、宣传、外事、保卫、会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法规的起草与修订,推进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农机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负责农机系统职称评定、因公评残等工作;负责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在职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农机系统机构人员统计和省级优秀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评选与管理等工作。
2、产业发展计财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机化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负责组织农机化项目的论证、申报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开支和机关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3、农机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的业务宏观指导,参与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全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机作业规范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组织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管理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培育发展农机化服务市场;负责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农机站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和农机产品投诉打假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节能环保工作;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和农业用油的计划管理、救灾用油的分配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科研推广计划编制和农机技术标准制定,指导系统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选型、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农机化重点科研项目论证管理和农机新产品质量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农机新技术、新产品对比试验、质量测试和农机技术储备。
4、农机安全监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的安全和技术状态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审验、考核和核发牌证工作;参与有关农机政策、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农机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农机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负责农机法规的宣传和对驾驶操作的安全教育,指导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者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行为;负责农机事故统计和处理道路外农机事故;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农机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
5、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帮助解决职工困难,维护职工利益;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它任务。